房子是动迁的,买房的风险大吗

时间:2023-09-23 作者:泸州律师

买房可能遇到的风险有以下几种情况:
1、房屋出卖人不是房屋所有权人出卖房屋的行为有瑕疵。
2、房屋出卖人有可能是对房屋进行的第二次出卖;
3、房屋出卖人在房屋出卖前就将房屋进行了抵押;
4、所购买的房屋有质量问题或者其他特殊重大隐瞒事项。法律依据: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《民法典》第一百四十八条
一方以欺诈手段,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,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。  
第二百三十五条
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,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。
第五百七十七条
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,应当承担继续履行、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买房可能会遇到以下风险:
1、房屋出卖人不是房屋所有权人出卖房屋的行为有瑕疵。
2、房屋出卖人有可能是对房屋进行的第二次出卖;
3、房屋出卖人在房屋出卖前就将房屋进行了抵押;
4、所购买的房屋有质量问题或者其他特殊重大隐瞒事项。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一百四十八条
一方以欺诈手段,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,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。  
第二百三十五条
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,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。
第五百七十七条
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,应当承担继续履行、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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动迁房的交易风险有:家庭成员内部对动迁房分配有异议无法确定合法权益人;动迁房无产权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;交易时间漫长动迁房的房价变动可能性大;一房多卖;因出售方自身债务纠纷导致动迁房被债权人申请查封。法律依据: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第六十条
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。
《民法典》第二百零九条
不动产物权的设立、变更、转让和消灭,经依法登记,发生效力;未经登记,不发生效力,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,所有权可以不登记。
第二百一十五条
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、变更、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,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,自合同成立时生效;未办理物权登记的,不影响合同效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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